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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儿童产业协同创新中心通过省发改委审批
发布时间:2018-10-29    作者:     浏览次数:

近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我校申报的儿童产业协同创新中心初步设计予以批复,同意我校提交的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儿童产业协同创新中心是我校“十三五”时期开展的重大建设项目,项目位于我校长安校区西南角,规划用地面积1525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978平方米,分主楼、副楼和推介中心三个部分,其中主楼共15层,副楼共7层,推介服务中心为一层,局部3层,地下一层平时设置车库及设备用房,战时为二等人员掩蔽所。项目建设对于我校改善办学条件、推动实践育人、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促进合格评建和转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该项目级别高、投资大、审批严、督查实,被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列为国家“十三五”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应用型高校建设项目,项目概算总投资1.6亿元,其中中央计划投入的1亿元资金将于2018年底到位,其余资金由我校自筹解决;该项目是省发改委重点督办建设项目,省发改委相关领导多次来校实地考察督办,学校相关领导和部门也多次向省发改委口头或书面汇报项目进展情况;项目自2017年初申报,先后经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审批、专家组评审、国家发改委网上备案等程序,至2018年10月底,完成了该项目政府审批全部程序;项目建设期为三年,计划于2018年10月底开工建设,2020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目前已经完成了地质勘探、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估、施工图设计、审图、施工图预算等工作,即将招标开工建设。  

应用型高校建设是继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双一流”建设之后,我国在高等教育领域设立的一项重大工程,旨在鼓励引导各类高校在不同的方向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十三五”期间,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应用型高校建设在全国范围内支持100所应用型高校建设,所需投资由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财政性资金和学校自有资金共同筹措解决,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各地实行差别化补助政策,每校最高补助额可达1亿元。按照实施方案和项目管理办法,教育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组织专家对各省报送的项目学校项目建设方案进行评议并反馈,推动项目学校同步推进项目建设与转型发展改革,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还将适时进行督导检查,对建设进度、质量、资金管理使用等进行抽查和重点检查,建立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应用型高校建设管理服务平台,对项目建设进行跟踪管理和服务,确保工程建设取得预期成效。  

   

附:儿童产业协同创新中心项目推进大事记  

2017年2月20日,陕西省教育厅批准我校立项建设。  

2017年2月25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我校立项,并推送国家发改委;月底,该项目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确定为“十三五”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并被列入中央计划投资项目。  

2017年4月10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通过了我校提交的该项目建议书。  

2018年2月12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通过了我校提交的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18年4月18日,陕西省政府投资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我校唐宏副校长带队参加咨询答辩。  

2018年4月—6月,我校根据专家组反馈意见并与专家反复沟通后,对该方案进行了认真修改和调整,形成了初步设计(文本)、设计图纸和投资概算。  

2018年6月6日,专家组成员分别签署意见,通过修改方案。  

2018年9月10日,按照省发改委要求,我校通过国家重大基建项目平台将该项目推送至国家发改委审批备案。  

2018年10月15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通过了我校提交的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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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8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处领导来校考察项目建设情况。  

2018年10月25日,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发改委的要求,我校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开展自查并报告省发改委。  

   

   

   

              (供稿:发展规划处  撰稿:曹睿  审核:王俊玉